2014/08/21

我對人文空間的想像





先談兩個現象:  

一、台灣社會普遍可見宮寺廟宇,民眾對於「超越界」的精神依託,需求旺盛由此可知。可惜我們的宗教儀式實在過於功利,像作買賣似的跟神明交換條件,三牲鮮花素果金銀紙擺上,便開始求升官,求發財,求死後開Benz上西天,祝我身體健康萬事如意。既有超越的需求,走的卻是現世的路子
        

二、社會風氣逐漸流於膚淺:浮光掠影、蜻蜓點水、淺嘗輒止、不痛不癢,人變得像猴子一樣,把看到的、聽到的都放進嘴巴裡的囊袋,看起來是兩頰鼓鼓,內容飽滿,但若不經過消化吸收,營養還是到達不了五臟六腑。
   
以為這些現像是可以靠深化人文精神來改善的。
   
文精神是悲天憫人的精神,感同身受的慈悲;人身難得,人能弘道,人有解碼的潛力,人就像一條出深山的溪水,捎來了自天上,自山裡的信息。老子說:「不失其所者久」,要異於禽獸、可長可久,首先不能離開人文世界。

過要如何才能深化社會的人文涵養呢?我認為需要「時間、孤獨、純粹、刺激、衝突、困學、仰望、背棄、沉澱、昇華。」而這就是我們之所以需要人文空間的緣故。
  
這樣的地方,文化人可以多幾處討生活的去處,講學的廳堂,找徒弟的人力銀行。青年人也能夠近距離接觸文化偶像,欣賞藝文演出。
       
自行舉辦講座,紀念胡適逝世五十週年;或籌劃遊行,或辦雜誌,或分享旅遊行程,或宣布參選里長,或告白,或求婚。
        
這樣的空間裡,你可以倡導吃素,保護動物權,也可以高呼打倒對愛滋病感染者的歧視;青年人見到不公不義的事情起身振臂高呼,全程還能有網路現場直播。
  
然我們還能看見孤獨者的身影在這樣的空間出現,因為這裡全然尊重個人孤獨的需求,不會斜眼多嘴猜想下一步你是否要起輕生的念頭;這兒提供觀照自身的餘裕,是修行者的靈山塔。總之,這樣的地方不讓人剝奪你孤獨的權利。
  
想台灣人如能將參與宮廟活動所付出的金錢與熱力,有十分之一轉向公益社團或文化團體,不但大限來臨之際,進入極樂世界的機會大增,甚至在大限未到之前,也能看到「普」樂世界,人間佛國。
  
許台灣的人民在經濟發展之餘,也願意進一步尋求精神生活的富足,使得散布各地大大小小的「文化沙龍」、「人文空間」都能夠「人文香火鼎盛」若能如此,在華人世界先一步成為富而好禮的標竿便不是夢想。